暴力威胁,吃“霸王餐”; 看场遭拒,霸占舞池;敬酒不顺,逼迫下跪……这些“古惑仔”电影中才有的情节,真实地发生在杭州富阳,而带头的,是一位“女老大”洪某。
洪某一直没有工作,混迹于在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后来就认识了杜某、朱某等人,这些人也成为了这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骨干人员。
2016年,洪某和某酒吧老板因一次消费付钱的事情起了争执,洪某认为对方“不给面子”,为了出这口气,她让男友杜某叫几个人,到酒吧“占位置”。 当天下午五点多,洪某打电话叫龙某来酒吧喝酒,龙某和两个朋友到达酒吧时,发现气氛有些不一样,一般酒吧晚上8点开始营业,但临近6点龙某到达时,酒吧已经有很多人,每张桌子都有人,但只坐了两三个,每桌点了几瓶啤酒。
经查,以被告人洪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从2016年开始,先后在富阳城区酒吧、饭店、娱乐会所等地,用暴力手段吃“霸王餐”,致使经营者损失上万元,并造成多人受伤。
2017年2月,洪某纠集六七人到被害人经营的酒吧,要求派人到酒吧“看场子”提供安保,遭拒后,于同年三四月份,纠集10余人多次到该酒吧,通过霸占酒吧舞池、辱骂工作人员等方式扰乱酒吧正常的经营秩序。
2018年8月2日,被告人朱某伙同他人在某娱乐会所,因敬酒与他人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张某等人实施殴打,还逼迫被害人许某、张某、宋某等人下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6年至2018年间,该犯罪集团利用娱乐场所经营人员“不敢得罪”“害怕报复”“会影响今后的生意”等恐惧心理,持续在酒吧等营业场所采用言语威胁、酒吧占座、砸酒瓶、扔桌子、随意殴打他人、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强行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或营销人员“招待”,拒不支付费用或只支付部分费用,严重扰乱经营场所正常经营秩序,致使各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从严惩处。
“花姐”洪某及骨干成员杜某、朱某、尹某、龙某、张某、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富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至五年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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